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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张厚新

6月8日一大早,临淄区凤凰镇周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谭洪卫就接到凤凰镇法庭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村里一老人因为儿女赡养问题要上诉法庭。谭洪卫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劝说,历经三个多小时,成功调解好这起家庭矛盾纠纷。


【资料图】

原来,当事人是父子关系,老人80多岁,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二儿子已经去世,现在与小儿子生活在一起。矛盾核心点在于老人养老问题的诉求,老人想有人陪,但儿子因为工作忙没法长时间陪在老人身边,老人又想找保姆照顾他,双方因赡养方式产生矛盾纠纷。

谭洪卫便分别与双方沟通。先和老人说明现在儿女的不易,并且老人身体还比较硬朗,还不太需要保姆,养老还是要靠子女,要相信子女;再与儿女说明赡养老人是义务,虽然有自己的困难,但也要多回家看看父亲,做做饭啊、打扫打扫卫生啊。

经过与双方不断调解协商,最终达成如下协议。儿子每月支付老人1000元赡养费,水电暖费用及医疗实际发生等费用由儿子承担,儿子也负责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及一日三餐;老人的高龄津贴、人社部门发放的养老保险、土地租赁费等由自己支配,他人不得干涉。

事后,谭洪卫说道,当事人是父子关系,没有什么仇恨,就是情感上出现矛盾,讲通了就行。农村纠纷没有很大的事,都是家长里短,找到双方诉求的共同点,再加上用心调解,问题就解决了。

当事人对村党支部书记这个“特邀调解员”也很满意:“村党支部书记亲自调解,我们比较相信他。村党支部书记是自己人,都说的掏心窝子话,不说官场话,讲的都很实际,我们愿意听。”

这也是被聘任为“特邀调解员”后,谭洪卫主持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矛盾纠纷调解。

6月2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在凤凰镇举行“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聘任全镇56名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特邀调解员”,并为其发放聘任证书。 临淄区人民法院与凤凰镇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村党支部书记特邀调解机制的意见》,临淄区法院法官对新聘特邀调解员进行了培训。

临淄区副区长、凤凰镇党委书记于海南告诉记者,“特邀调解员”的身份,让党支部村书记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性、专业性、权威性大大增加,让“矛盾纠纷不出村”成为现实。

像凤凰镇这样,临淄区积极引导威望高的“胡同能人”,围绕涉法涉访、信访案件、民生热线工单等问题,及时掌握邻里纠纷、安全隐患、投诉建议等“大事小情”,从群众角度出发,推动息事案了,真正做到“大事小情不出村,矛盾纠纷自己办”,有力展现了经济向好、社会稳定、环境优美、精神文明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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