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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证监会昨日公布最新一期证券公司“白名单”,共31家公司入榜。其中,新增东方证券、东方财富、国联证券、财通证券和西部证券5家公司,同时调出4家暂不符合白名单标准的公司。
2021年5月,为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压实证券公司内控合规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有效性,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建立了证券公司“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制度更加侧重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情况,淡化规模排名,要求纳入名单的公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白名单”制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已先后调入9家公司,调出7家公司,为纳入“白名单”的公司减免办理监管意见书34件。“白名单”惠及大中小、中外资等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证券公司。
对券商来说,入围“白名单”能得到多项“实惠”。一是能减则减。对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取消发行永续次级债和为境外子公司发债提供担保承诺、为境外子公司增资或提供融资的监管意见书要求。二是能简则简。简化部分监管意见书出具流程。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等申请,不再按既往程序征求派出机构、沪深交易所意见,确认符合法定条件后直接出具监管意见书。三是创新试点业务的公司须从白名单中产生,不受理未纳入白名单公司的创新试点类业务申请。按照依法、审慎的原则,纳入白名单的公司继续按照现有规则及流程申请创新业务监管意见书。
对于未纳入“白名单”的证券公司,证监会明确不适用监管意见书减免或简化程序,继续按现有流程申请各类监管意见书。
上述三项“福利”中,第三条政策引导券商在未来开展创新业务时需要先做好合规风控,否则会因为不在白名单上导致相关业务开展受到影响。整个行业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将更加重视合规风控,这也是监管设立“白名单”制度的初衷。
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下一步,证监会将聚焦监管主责主业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总结评估实施效果,更加突出证券公司精准高效支持科技创新、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居民多元化金融需求等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的导向。